利用奇偶时段控制废水排放,宁波一企业干扰水质监控2人被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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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 张倩楠

编辑 | 翟瑞民

“奇数”时间段排放流量较小、水质较清澈,“偶数”时间段排放流量较大、水质较浑浊,浙江一家食品公司竟然想出利用奇偶时段控制废水排放的办法干扰水质监控,最终被环保部门查处。

2021年5月18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优化执法方式第二批典型案例并对相关办案单位予以表扬,其中,上述浙江宁波某食品有限公司干扰在线监测数据案入选。目前,2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取保候审。

2021年3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分析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并结合排放口视频监控,发现重点排污单位宁波某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COD监控数据长期位于20-40m3/L的低位区间,且存在“奇数”时段废水排放流量较小、水质较清澈,“偶数”时间段废水排放流量较大、水质较浑浊的反常现象。

2021年3月24日上午,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及时启动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对该企业案件线索展开会商、研判,并对现场办案流程进行布控。当天下午,两部门联合开展收网行动。

两部门现场发现该企业沉淀池到排放口的总排放管上设置了两根暗管,分别由气浮池(高浓度废水)和车间用水管(河道净化水)连至总排管,用于在“偶数”时段排放高浓度废水和“奇数”时段进行稀释排放,同时在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采样泵电源线上和污水处理设施气浮池旁各装有一个时控开关。经采样监测,废水排放口、气浮池出水口COD排放浓度均超标。经查实,由于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为了使废水排放口COD监控数据维持低浓度,企业于2020年12月底安装了时控开关,干扰监控采样。

由于该企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生态环境部还通报了另外7起优化执法方式典型案例。该部指出,四川省、河北保定市、温州市、湖州市、福建三明市、湖北襄阳市、黄石市等地生态环境部门利用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分表计电、企业自巡查系统、无人机等多种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大案件专案查办,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标签: 监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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